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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信息收集
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的管理,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药品监督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及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的主要环节基本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为药品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药品
2019/01/10
关于对全县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的通知
关于对全县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的 通 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患有传染病或者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为此,经研究决定对全县药品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体检对象:1、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批发、零售);2、县、
关于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
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期在检查中发现,有部分网站伪造或假冒开办单位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药,严重危害公众用药安全。为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伪造或假冒开办单位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药的网站予以公告(见附件);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互联网购药须谨慎。
绍兴市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公告(第1号)
绍兴市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公告(第1号) 根据《绍兴市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对企业质量受权人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以下同志为企业质量受权人,现予以公告示。 序号企业名称质量受权人1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阮建昌2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唐小波3浙江尊龙凯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丽云4浙江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杨国栋5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张定丰6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孙晓明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七年四月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已经2007年7月25日国务院第18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许可申办须知(尽供参考)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许可申办须知(尽供参考)一、许可事项名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许可(含药品、中药饮片、辅料、氧、空心胶囊生产许可)二、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三、许可条件(一)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2、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3、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
关于征求化学原料药生产和使用整顿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化学原料药监管,国家局起草了《化学原料药生产和使用整顿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的意见。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8月22日前反馈国家局药品安全监管司。 附件:1.化学原料药生产和使用整顿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修订部分非处方药品种说明书范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按照《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局决定根据药品标准的变更情况,对部分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进行修订,并对含非甾体类抗炎药的非处方药品种,增加有关提示信息(见附件)。 请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按照附件内容尽快完成说明书和标签的修订工作。 附件:部分非处方药品种说明书范本修订内
药品经营(批发)许可申办须知
药品经营(批发)许可申办须知(尽供参考)一、许可事项名称药品经营(批发)许可二、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三、许可条件1.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3.具有与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质量机构负责人应是
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申办须知(仅供参考)
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申办须知(仅供参考)一.许可事项名称: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二.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三.许可条件申请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药品经营企业;(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或非专营药品的企业法人下属的药品经营企业;(三)企业经过内部评申,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
绍兴市药品、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监督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药品、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药品、药用辅料生产行为,努力推进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诚信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进一步做好药品、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监管工作,特制定本评定办法。第二条本评定办法适用于绍兴全市辖区内合法
税务总局就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申报信息保密答问
问:据悉,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管理的通知》,对自行纳税申报信息的保密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能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和目的吗? 答:为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是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务机关的明确要求,也是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发文单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颁布日期: 1999-8-30实施日期:1999-8-30点击次数: 701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
关于办理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确认证明的通告
为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155号)、《浙江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浙财社字[2003]134号)等文件精神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绍兴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绍县政[2003]27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07年12月31日前在本县区域内的各用人单位
进一步规范所得税征收方式的若干政策意见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所得税征收方式,确保所得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38号)和《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政策意见。第二条凡依法由我县地税系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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